| 法律事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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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法律顾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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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聘请为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中外企业、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临时法律顾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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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与辩护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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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中外当事人委托,担任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、民事(经济)、知识产权、行政、涉外案件的代理人;
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其亲属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、担任辩护人;接受被害人及其亲属委托担任被害人代理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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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诉讼代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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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委托参加合同、国际贸易、金融投资、知识产权、保险、房地产、劳动争议的仲裁并在企业改制、资产重组等领域为中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。
提供法律咨询、起草或审查各种合同、协议、章程等法律事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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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 |
| 专业设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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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高律师专业水平,本所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,我所率先在新泰市设立专业律师。根据业务需要,现暂时设立四个业务部,其主要业务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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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法律事务一部:婚姻家庭、劳动、人身伤害及其他普通民事法律事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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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法律事务二部:经济合同、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等法律事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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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法律事务部:刑事法律事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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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律事务部:公司、企业法律事务、行政法律事务。 |